焦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规定,为了更好地为公民、法人、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制定本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。
一、工作机构
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,受理机构为焦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办公地址: 焦作市公安局警令部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,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5:00—17:30
联系电话: 0391-2281569 2281346
传真号码: 0391-2281514
通讯地址: 焦作市公安局(解放中路358号)
邮政编码:454002
电子邮箱: jzsgajxxgk@yahoo.cn
二、目录编排体系
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、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,主要包含以下要素。
序号、索引号、信息内容、公开形式、生成日期、发布机构、详细信息。
1、索引号。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。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。信息索引号由“地区及部门编号”、“信息分类号”、“信息生成年号”、“信息顺序编号”四组代码构成。
2、公开内容。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。
3、公开形式。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,分为主动公开、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。
三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内容
1、概况信息:市公安局和内设机构的概况、职能、联系方式及其调整、变动情况;市公安局领导成员简历、分工及其调整、变动情况;可公开的市公安局领导调研和参加重要活动的相关情况、讲话;
2、计划总结:可公开的市公安局有关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;可公开的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有关专项行动、专项斗争及取得的成效。
3、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:涉及公安工作的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及公安部制定的部门规章;公安部、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根据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定的各类实施细则、管理办法、具体应用解释和有关标准等规范性文件;
?4、工作动态:可公开的市公安局各警种业务部门的工作动态;
5、人事信息:公安民警招考、录用、辞退条件、程序及结果,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条令和办法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主要采取在焦作公安网上公开的形式。
此外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:
1、广播、电视、报刊等媒体;
2、会议、文件、便民手册;
3、公告栏、电子屏幕等;
4、治安播报、新闻发布会;
5、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。
(三)公开时限
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四、提出申请
(一)提出申请。填写《焦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在焦作市政府门户网站、焦作公安网上下载电子版。具体方式有三种:
1、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在焦作市政府门户网站、焦作公安网上填写电子版《申请表》后,通过网上发送即可。
2、信函、电报、传真申请。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左下脚标明“焦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申请人通过电报、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相应注明“焦作市公安局政府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当面申请。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面提出申请。
(二)申请处理
1、审查。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,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,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。
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,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,为提高处理效率,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。
2、申请的处理。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应当在受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;
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;
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;
不属于本机关的政府信息,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;
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,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。
3、答复方式。按照申请人《申请表》中的要求,可提供纸质、光盘或者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,并可通过自行领取、信函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。
(三)收费标准
1、检索费。政府机关根据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并通过纸张、磁盘、光盘等介质提供政府信息的,可以按照提供政府信息的件数收取检索费。检索工作包括政府信息搜索、审查、编辑等。检索费收费标准为每件??? 元。
2、复制费。复印费(含纸张):黑白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??? 元;A3纸每页?? 元。彩色复印费的收费标准为A4纸每页?? 元;A3纸每页?? 元。
打印费(含纸张):黑白打印每页A4纸为??? 元;彩色打印每页A4纸?? 元;
光盘:每张??? 元。
3、邮寄费。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费标准计收。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应申请人要求所发生的复制、邮寄费用可参照上述收费标准执行。
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,可以在《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中一并填妥。
五、监督方式及程序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,投诉电话:
此外,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。
附:焦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(点击下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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